從事傳銷工作的劉男於民國96、97年間透過友人拿到100餘張包含漢光演習等軍事資料的光碟,劉男將資料加以拷貝後,交給中國解放軍總參謀部。
檢調於98年間偵辦1起詐欺案時,在1名莊姓嫌疑人住處起出光碟和軍事資料,報請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偵辦,並查出經常赴中國經商的劉姓商人涉案,全案曝光。
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二審認定,判劉男2年6月徒刑,全案定讞。
(責任編輯:古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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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傳銷工作的劉男於民國96、97年間透過友人拿到100餘張包含漢光演習等軍事資料的光碟,劉男將資料加以拷貝後,交給中國解放軍總參謀部。
檢調於98年間偵辦1起詐欺案時,在1名莊姓嫌疑人住處起出光碟和軍事資料,報請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偵辦,並查出經常赴中國經商的劉姓商人涉案,全案曝光。
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二審認定,判劉男2年6月徒刑,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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