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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檢:府前抗議 為國飛揚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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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日報導】(大紀元記者許蒔台灣綜合報導)去年10月8日,太陽花學運領袖之一林飛帆、陳為廷、魏揚和黃國昌在總統府前抗議「馬江毀憲亂政」,當時被中正一分局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移送,如今偵結出爐,4人均不起訴;對此,林飛帆表示,認為檢察官選擇了對的一方。

林飛帆指出,去年10月8日晚上,他和陳為廷等人原先要占領景福門,並於國慶典禮時降下「毀憲亂政、馬吳江下台」的布條,景福門卻在當天傍晚就被重重包圍無法靠近,他們只好直接去總統府前拉布條並召開現場記者會,結果被中正一分局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移送。

偵結1日出爐,4人均不起訴,林飛帆認為,應該連檢察官都很納悶,開個記者會、拉個布條,為什麼需要移送?「我想,檢察官選擇了對的一方」。

雖然未看到不起訴決定書,黃國昌在臉書上指出,這個法律判斷是合理的。「老實說,有不少檢察官是支持我們的。」他強調,對於身處不合理「控制體系」的檢察官,當然必須持續予以監督,但不應羞辱與標籤化;尤其許多年輕檢察官,對台灣核心價值的捍衛與基本人權的尊重,和他們並沒有差別。◇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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