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問答(108)申報調整身份後是否維持非移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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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epochtimes.com,P.O. Box 3481,Gaithersburg MD 20878。

問題一百零八﹕我曾在一家大學用F-1學習﹐我太太是F-2﹐當我畢業時﹐我太太的雇主為她申請的護士I-140已經批准了。這樣我們一起申請了I-485/I-765。我們都在三個月後拿到C-9打工許可卡。我就沒有申請學生實習工卡﹐我太太也沒有做臨時工作簽証﹐而只用C-9卡為她的雇主工作﹐這樣我們就放棄了非移民身份了。沒想到我太太沒有通過護士英文考試﹐導致I-485在申請1年半後被拒絕。請問我們能在她通過英文考試﹐再辦I-485嗎?我還能申請H-1B工作簽証嗎?如果離境會10年不許入境嗎?

解答: 護士的I-485比一般人多了一個“Visa Screening﹐”如果英文沒有通過﹐I-485就會被拒絕。那麼維持非移民身份就非常重要了。你當年應該申請實習工卡繼而轉成H-1B﹐你太太轉成H-4。這樣你們都維持了非移民身份﹐且她也能用C-9卡工作。

由於你們的身份在1年半以前申請完I-485後就作廢了﹐那麼即使你太太昨天通過英文考試﹐也無法再申請I-485了。除非I-140是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報上去的。 (Sec.245(i) 就適用了)。你在I-485等待的時間算合法居住﹐但已經失去身份﹐這兩個概念是不一樣的。失去身份後﹐就不能再轉成其他非移民系列﹐所以﹐你不能轉成H-1B身份了。

但你的非法居留(Unlawful Stay)是從I-485拒絕那天算起﹐所以你遠遠沒有超過6個月﹐故不受3年不許入境的規定。所以你的補救辦法是讓你的大學申請H-1B歸類申請﹐正好大學申請H-1B不需要新的H-1B名額。你可以做快件﹐直接指定美國駐中國的領館去申請H-1B簽証。全家離開美國﹐然後再以H-1B和H-4簽証重新入境。唯一不同是﹐你太太不能工作了。但你們仍然可以申請I-485﹐只要你太太在I-485審理之前通過英文考試即可﹐I-140是不會作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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