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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掩埋場民眾陳情 台環保署:年底前總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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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二十七日電)反對山坡地設置廢棄物掩埋場恐污染水源,包括新店安坑、台南東山及苗栗造橋等地反掩埋場自救會民眾及環保團體,今天赴台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陳情,要求立即停止相關開發工程;對此,環保署表示,將在今年年底前,對全國的垃圾掩埋場作一總體檢,若有不符標準者,將要求關廠。

由包括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苗栗縣龍昇村環境自救會、台南縣東山鄉環境保護自救會、新店反安坑掩埋場自救會等團體組成的「廢棄物掩埋場民間監督聯盟」代表數十人,今天赴環保署陳情,要求立即停止在山坡地設置掩埋場。

環保團體並當場送給環保署長張國龍一瓶垃圾掩埋場滲出的污水,要求環保署應對垃圾掩埋場所造成的二次污染問題予以重視。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會長陳椒華表示,根據現行的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只有山坡地面積達兩公頃以上的掩埋場才須進行環評審查,加上水利署不當解編水質水源水量保護區,使得業者紛紛化整為零的以兩公頃以下的面積在山坡地申請設置掩埋場,更造成土地與地下水的污染。

以台南縣六甲垃圾場為例,陳椒華指出,由於蓋在六甲活動斷層上,掩埋場不斷滲出的垃圾污水,已經嚴重污染附近的水源及地下水,甚至讓鄰近的湖泊變色,儼然如同「墨汁湖」、「毒龍潭」一般,環保署實在不能再坐視不管了。

環保團體也進一步要求,環保署應立即修法要求所有掩埋場的設置不管面積大小均需環評;並應成立監測小組,定期公布各地廢棄物掩埋場的環境監測數據。

面對環保團體的訴求,張國龍回應表示,將在今年年底前,針對全國目前運作中的一百四十七個垃圾掩埋場,進行全面的大體檢,一旦發現有不符污染防制標準、或改善未達民眾要求的場址,都將一律予以關廠處分。

至於環評法修正部分,張國龍說,環保署目前也認為有必要積極進行檢討,未來修正方向則會朝向依開發性質,而非開發面積的大小及規模,來作為業者是否須進行環評的惟一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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