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劍虹:捍衛靈魂自由的代價——從林昭到盧雪松

李劍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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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7日訊】倍受中國網民關注的吉林藝術學院青年教師盧雪松停課事件在這個酷暑季節,終於傳來令人不寒而慄的最新進展:筆者今日在網上意外看到網友轉載海外網站訊息稱:「據知情人士透露的可靠消息,盧雪松目前被以取保候審限制自由,生活陷入困境……」

  而在該主題一度成為社區討論熱點的「燕南」網,站方發出如下置頂聲明:

  標題:「盧雪松停課事件」討論到此為止
  相關貼文全部關閉主題。本站從現在開始禁止發佈相關主題新帖。
  多謝合作。
  燕南社區
  2005.8.11

  「盧雪松事件」見諸網絡以來,引起網民巨大反響,迅速成為「公共事件」,艾曉明、傅國湧、張鳴、王曉漁、崔衛平、劉曉波、蕭瀚、賀衛方等知名知識份子先後著文聲援,網上公眾輿論幾乎一邊倒地支持盧雪松老師,凸顯出後極權時代權勢者對於社會的「全面控制力」已經有所喪失和民間權利意識的覺醒與對自身權益清醒、理性的捍衛——想想為盧雪松老師所景仰的先賢林昭烈士,在30餘年前為了堅守個人信念自由和思想獨立付出了年輕生命的慘烈代價,且在其僅僅因為「思想罪」而受盡迫害直至壯烈犧牲時,甚至無人能公開站出來為其鳴冤不平!我們多少應為今日的盧雪松老師感到慶幸!畢竟,盧雪松老師選擇在陽光下「讓靈魂自由地站起來」的姿態,贏得了無數素昧平生的正直善良人士的喝采!而相比較之下,維護濫施淫威者的某個狐假虎威的「吉林藝術學院發言人」則十足是個躲在陰暗角落裡暗箭傷人的卑鄙小人,遭至眾多網友的唾棄!——儘管那篇通篇邏輯混亂的「公開說明」極為卑劣地試圖將網際討論引向時至21世紀的今日在中國仍舊是言論禁區、全體公民不可說不能說的××功問題,仍有多位網友勇敢置疑:盧雪松老師習練××功既已是早在幾年前的舊事,與今日之「處罰」措施有何相干?既然「學院決定盧雪松停課檢查,其在課堂上發表個人觀點並不是直接原因」,那麼又有哪一條法律法規明文規定了教師與學生「私下」交流時的發表個人觀點可以作為被停課處罰的「直接原因」?對一位教師的停課決定為何非出自學院行政管理部門,而出自本不應負責學校教學管理的某黨委?既然學院沒有任何機構正式下文通知盧雪松老師被停課的真實原因,盧老師只能根據個別領導的「口頭傳達」猜測其中原因,又談何「迴避問題的關鍵,掩蓋事實的真相,利用互聯網公開惑眾」?而某些「真相」 以及說出「真相」的「關鍵詞」,在眼下國內的言論環境中,又豈是盧老師所能言、所能提的?

  正當我為網際所展現的「公道自在人心」的民間道義力量的清醒和多數網友冷靜、寬容與依法維權的理性探討而喝采,以為在21世紀的今天,在我黨正忙於「保持先進性」、「依法治國」和「構建和諧社會」之際,「某黨委」斷不至違逆「天意」人心,冒天下之大不韙升級對盧雪松老師的迫害,我期待著盧雪松老師優美文辭中釋放出的令人動容的善意——「我等待著一場愉快的談話」,「不管是校領導還是那些身著制服的其他甚麼人,我願意用真實的善意,說一說我的人生理想。陰沉沉的生活,我們都去試試,哪怕只像林昭那樣的百分之一,用自己的生命給它一線光。明亮些不好嗎?」——能夠打動「那些權位和角色背後的,原本也應是真實的生命」,得到學院領導和校黨委理性的、正面的回應;我期待著這件事情最終能夠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高等教育法》妥善解決,有個令人欣慰的結局——儘管相關的法律仍有待進一步完備,比如賀衛方教授指出:現有的相關法律在對教師作出處分時,缺乏明確的程序規則而只能依循法律正當程序的一般準則。然而,如今的事實卻正如那位無法確認其真偽的 「吉林藝術學院發言人」「公開聲明」中所「承諾」的:「將對此進一步作出處理」,且處理結果居然是盧雪松老師被「取保候審」!這意味著「有關部門」已經 「司法介入」,意味著盧雪松老師被當作「犯罪嫌疑人」對待——究竟是何原因使得有關部門認定盧雪松老師的行為已經涉嫌「觸犯刑律」而必須採取「司法措施」?是「利用互聯網公開惑眾」?抑或「危害國家安全」?或是「擾亂社會秩序」?我們不得而知。

  顯而易見,如同數月前的郭國汀律師一樣,盧雪松老師掉進了一個莫可名狀的「黑洞」——這「黑洞」與「法律」無關,而與某類「國家機器」沿用「人民民主專政是維護統治階級利益的工具」的傳統「階級鬥爭式」思維有關。正如盧雪松老師在她致校書記的信中曾有過的心理準備:

  「在一個瀰漫著『鄉願』氣息和由習慣力量支配的環境中,堅持真實的存在與言說,我是有危險的……這種危
險並不是來源於任何法律、法規、規章與規定。恰恰相反,危險來自於觸動了長期統御和奴役我們的生活的潛規則。」

  被封鎖於「黑洞」中的盧雪松老師無法再發出自己的聲音,我們無從得知她被「取保候審」的「罪名」,更無從再聽到她那清晰、明澈的自我辯解。更為嚴酷的是:她有可能面臨「法律的制裁」。

  這個消息令我在這個正被「副熱帶高壓」籠罩著的城市悶熱的夏夜裡不由自主打了個寒噤!盧雪松老師的遭遇清醒地告誡我們每一個人:在時至今日的中國,普通人 「捍衛靈魂自由的代價」,雖不至像先行者林昭那樣將年輕的生命奉上祭壇,然而失去人身自由淪為黨的「階下囚」卻仍舊是分分鐘的事!——筆者就曾不止一次被某特殊部門的工作人員當面如是警告過。

  在盧雪松老師被封鎖於「黑洞」的此際,我甚至不知道該怎樣做才是對的,才能夠幫到遭遇不公正待遇的無辜者,因為幾乎在我從網上看到盧雪松老師最新遭遇的同時,我也看到一位朋友對那位向外界透露信息的「知情人士」的嚴重置疑:「這個知情人士是誰呀?是誰不顧當事人的要求把此事透露出去的?如此不顧及當事人、不顧及此事件以後的發展、不顧及自己對當事人的承諾,是何居心?」對此我個人的看法是:「出這樣的事情還是要讓外界及早瞭解事實真相對當事人更有利,當然當事人的意願和考慮也應尊重。希望盧老師能平安過關!」然而朋友以為:「遵守承諾和守信是做人的根本」,「即使知情人懷著好意,也應該譴責……尊重當事人的意見是最重要的。」

  這樣的討論竟令我產生十分荒謬的聯想:就如同我們的某個親友在不幸遭歹徒綁架淪為人質敲詐勒索時,作為受害者的親友,我們常常無法判斷究竟是應立即公佈信息向外界求助,還是該「配合」綁匪嚴密封鎖消息私下和綁匪 「談判」達成「妥協」滿足他們的無理慾求,才對保護受害者更為有利?而在通常這樣的人質綁票案中,警方是作為「維護正義」的一方,作為人們求助的保護人民生命和利益的保護者,然而,在類似於盧雪松老師這樣的「人質綁票案」裡呢?

  懷著對盧雪松老師深切的擔憂和不知所措,我記下自己對「盧雪松事件」的感言,同時在網上重溫盧老師那些言辭優美、動人心弦的文字,我再一次體驗到一顆純淨明朗、充滿善意和智慧的心靈的美麗,她不止在對校領導和那些穿制服的人釋放著善意,也在對曾向校領導「私下匯報」或在網上「公開揭發」她的學生們釋放著自己淳樸的善意:「我想說,我在課堂上的全部努力,是希望你在一個荒謬的世間逐漸做一個精神健全的人。」「人在社會上立足可以有許多方式,我比較欣賞回歸真實的內心生活。」「成年人之間,彼此都是獨立的個體。所以,交往當中不應當有脅迫與強制,有的只應是坦誠與善意,多元與包容。」「當你要反對一個人的意見時,你如果能同時思考一下:使你這種反對得以順利實現的力量是甚麼,它是否會同等地支持對方。你是否在無意識地運用某種力量來加劇某種不公正的實現。也許你會慎重得多。」「請記住,一個不能保護私人交流作為私人交流而免於恐懼地存在的社會,一個不僅壓抑私人交流的空間而且轉過頭來詳加辨別私人交流的內容的社會,是沒有希望的。」她體諒他們「在一種扭曲的教育機制下所承受的痛苦和風險」,即便在自己無端遭受傷害時,仍堅持選擇「信任」、「尊重」和「坦誠」地與面對他們——我無法相信這樣一個對學生、對他人充滿著善意的認真、誠實、負責任的優秀教師會「危害」到國家、社會、乃至任何甚麼人的「安全」。

  「當我看著我熟睡中可愛的十五個月的寶寶,我竟想到了最壞的可能。我想要堅持的是甚麼呢?無非是生命的召喚:真實、純潔、自由、善良、愛,那些我相信幾乎是每一個生命最初的樣態。為此我究竟要付出甚麼樣的代價?難道不正是這樣一些維度的價值準則在維繫著社會的穩定和發展的可能?對這些維度的壓抑甚至壓制豈不是『自毀長城』?」

  盧雪松老師,你的一連串問號也正是我心中的疑問和對生命的追尋。如今我更加關心:當你被「取保候審」時
——這之前應有過不可或缺的「拘捕」和「訊問」吧?你的十五個月大的寶寶可曾受到驚嚇?或許處於生命原初狀態的他,尚無法感知那種成年人才更能體會的「恐懼」,可幼小的他會面臨某種「最壞的可能」而失去他最需要的母親的照拂嗎?經此一役,你那純淨明朗的心靈,會依舊如朗月般皎潔無邪,還是從此蒙上沉重的陰影?

  無論未來的道路會是如何艱辛曲折,我堅信,盧雪松老師都有足夠的精神力量支撐自己,因為她身上傳承了先賢林昭的精神氣質,傳承了中國歷代真正知識份子競逐自由的風骨。在一個物慾橫流、精神和信仰日益萎頓的世界,盧雪松老師身上體現出一種寶貴的堅持——一種對「靈魂自由」的高傲堅守,這種「捍衛靈魂自由」的堅持和盧雪松老師正為之付出的代價,將使我們的民族在未來走向自由和光明,也使那個十五個月大的寶寶在將來有可能「按其自由意志免於恐懼地生活」。我衷心祝福盧雪松老師和她的全家能夠平安渡過難關!

  至於尊敬的吉林省地方司法當局將會在「盧雪松事件」的後續進展中扮演何等角色,「和諧新政」會否因此案而再度被釘上歷史的恥辱柱,讓我們拭目以待。

2005.8.12.夜-8.13.凌晨 於上海

後記:寫罷此文,因為顧慮文中一位朋友提及的當事人不希望將消息進一步擴散的意願,猶豫了三天,最終決定將此文公開。因為盧雪松老師也認可「一個人的遭遇常常是鏡子,照出許多人的命運」,從這個意義上,「盧雪松事件」已不單純是盧老師個人的事,而我一個與盧老師素昧平生的「局外人」發表的純屬「個人觀點」,應與盧雪松老師完全無涉且不至影響到有關當局對事件的後續處理。

轉自《觀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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