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組織:依中國法維權仍有意義

標籤:

【大紀元3月29日訊】(美國之音記者:申華2007年3月28日華盛頓報導)前新華社資深記者戴煌試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出版權,但是中國法庭拒絕受理此案。國際媒體權益機構記者無國界認為,依靠獨裁政體下的司法制度實現言論自由的可能性不大,不過試一試仍有積極意義。

新華社前資深記者戴煌狀告新聞出版署禁止出版其近期作品《九死一生:我的“右派”歷程》。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星期一再次口頭通知戴煌的律師浦志強,法院拒絕就此立案,理由是新聞出版署下達的不准出版信函沒有下發給戴煌本人,文件的下發單位是出版社,戴煌同新聞出版署因此沒有原告和被告關係,戴煌也不具備原告的主體資格。

*北京法院兩拒審理戴煌申訴*

但是戴煌的律師認為,《九死一生》的作者戴煌與政府的這一行政行為已經形成法律上的利害關係,因此符合起訴的法律條件。面對原告方的陳辭,法院答應近日將出具書面裁定。到目前為止,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戴煌訴訟案“不予受理”的處理意見都是以口頭方式傳達的,第一次是在上星期。

對戴煌試圖通過法律維護自己出版權是否能成功,設在巴黎的國際媒體權益機構記者無國界的朱利安.潘接受中文部記者採訪時表示了極大懷疑。他認為,通過中國司法途徑獲得有利支持的希望不大。

朱利安.潘說:“我知道,當前有許多記者和知識份子試圖發起司法挑戰,對政府新聞檢查提起訴訟。這是一種非常新的現象。不過,很顯然的問題是,人們過去並不相信中國的司法制度,而新的司法制度也不一定會做出對上訴人有利的裁決。中國的司法制度受政治影響,其內部也很腐敗。”

*利用現行司法維權*

有報導說,包括戴煌以及戴煌的律師浦志強在內的中國知識份子決心利用中國現行司法制度維護自己的權利,並且表現出了某種智慧。浦志強律師認為,戴煌重新出版的新書受禁的根本原因是公民出版自由的政治權利受到侵害,而中國的行政訴訟法對政治權利受到侵害沒有制定相關的細則。他說,戴煌一案涉及了具體的民事權利,即公民的著作權不應受到侵害,這是有法可依的,因此足以能夠就此立案。

在評論新華社前資深記者戴煌訴訟新聞出版署禁書努力一事時,記者無國界的朱利安.潘說,有時還是可以去試一試,或許對改善新聞檢查的狀況有所推動。他說:“我不知道結果會是甚麼,不過有時應該去提高外界對問題的關注程度。鑒於壓力的作用,當局有時會認為有壓力而採取退卻策略。雖然我不認為,通過(中國的)司法制度就能解決這個問題,但是公眾的廣泛認知以及對當局所產生的壓力將有可能成為改善新聞檢查問題的有力槓桿。”

中國國家新聞出版署近來接二連三受到指控。前不久,著名女作家章怡和的作品《伶人往事》被禁,章怡和挺身而出,據理力爭,並且得到中國以及國際社會輿論的廣泛同情和支持。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中國人冒著危險維護自己住房權
高智晟一周內獲第二個人權獎項
維權律師高智晟被判監3年緩刑5年
甘泉:高智晟律師何罪之有?!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