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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太民 只被停聘未解聘

【大紀元7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許敏溶、李欣芳、魏斌、黃敦硯╱綜合報導〕教育部昨天決定,由大考中心對這次舞弊案主謀、屏東市仁愛國小體育老師黃太民等人提出民事訴訟,近期還將行文建議各大學校院修正學籍規則,學生考試作弊被開除範圍將擴及校外,且可溯及既往,就算學生已經畢業,一旦被發現靠作弊入學,校方可追回學生學位,並撤銷學籍,最快明年即實施。

教育部昨天邀集相關單位開會,與會者也達成共識,將在大學法中增訂「作弊者一定年限內不得再報考」條文,並將研議增訂行政罰則,一旦發現在大考中作弊,將對在學槍手及幕後主導者處以行政罰鍰,以遏止作弊歪風。

至於大考作弊是否納入刑法,台聯立院黨團昨天主張,應將全國性入學考試納入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妨害考試罪的規範,徹底遏止作弊歪風,黨團下會期將力推這項修法過關。教育部長杜正勝則認為,現有機制已經足以解決這個問題,他不贊成將大學指考更改為國家考試,畢竟學生不是考公務員,不要因一件事就修改法令,否則就是無限上綱。常務次長呂木琳則指出,法務部、司法院代表昨天承認現行法令有所不足,將研議是否在刑法上增訂罰則。

此外,屏東市仁愛國小教評會昨天決議將黃太民「停聘」,但仍可領半數本薪,同時保留底缺,一旦停聘原因消滅,學校可回覆聘任並補發薪資。屏東縣教育局長王景琮表示,全案若無進一步發展,將尊重教評會決議。

黃太民也出席教評會,不過他抨擊警方先抓人再找證據,並稱當天試場有很多監考人員嚴格抓弊,根本無法舞弊。

中階警官 付40萬舞弊

據瞭解,警方鎖定的十三名考生中,有一名已付四十萬元作弊代價的考生家長,是南部的中階警官,警政署高層已下令徹查。

(http://www.dajiyuan.com)

7/6/2005 10:31: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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