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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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 > 台灣新聞
 
台灣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被控收受梁柏薰政治獻金、疑涉司法黃牛案,檢方七日下午依貪污治罪條例和詐欺取財罪向法院聲押陳哲男,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陳哲男涉犯詐欺取財罪嫌重大,晚間十點許裁定羈押禁見。//中央社
台前總統府副秘書長被法院羈押禁見 

【大紀元4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七日電)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被控收受梁柏薰政治獻金、疑涉司法黃牛案,檢方今天下午向法院聲押陳哲男,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陳哲男坦承收受梁柏薰三張支票,難以判定與擺平梁柏薰所涉司法案件全然無關,涉犯詐欺取財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因此,晚間十點裁定陳哲男羈押禁見。

台北地方法院表示,檢方依陳哲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和刑法詐欺取財罪,罪嫌重大,聲請羈押禁見。

台北地方法院指出,依檢方所提證據資料,目前仍無法證明陳哲男有利用職務上的機會詐取財物的犯罪嫌疑,但有關刑法詐欺取財部份,陳哲男雖坦承收受梁柏薰三張支票共計新台幣七百一十一萬元,但否認與擺平梁柏薰所涉司法案件有關。

台北地方法院表示,經審酌梁柏薰等證人證詞和相關證據,難以判定這三張支票與擺平梁柏薰所涉司法案件全然無關,檢察官主張陳哲男涉犯刑法詐欺取財罪嫌重大,並非無據;另外,陳哲男在聲押庭訊問前否認收受這三張支票,但開庭訊問時卻改口坦承有收受支票,且所供稱收受支票理由和其他證人有重大出入。

台北地方法院指出,陳哲男供詞與其他證人既有重大出入,且本案仍尚未傳喚梁柏薰所指其他知情證人,陳哲男有勾串證人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4/7/2006 11:50: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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