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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債務排除條款 影響7.5兆債權

【大紀元11月2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社福團體推動民法繼承編修正案,原本只是針對「未成年人」及「受禁治產宣告」的繼承人,為其因不諳律法而繼承巨額債務解套,未料該案擦槍走火,意外增列保證債務排除條款,銀行公會估計,受影響債權金額,將高達7.5兆元。

為了讓外界了解民法繼承編修正案中,增列的「排除保證債務」條款,將使保證人制度「形同具文」,更將使金融業超過7.5兆元的放款保障憑空消失、民間放款保證制度也將受衝擊,銀行、壽險及信合社、農漁會等基層金融業代表,昨日首度召開聯席記者會,呼籲立法院審慎立法。

銀行公會昨日指出,修正案針對民法第1,148條,排除「保證債務」作為繼承標的,也就是說,一旦該法通過,未來只要是保證債務,無論繼承人是否成年人、有無行為能力,一概不在繼承範圍之內。

銀行業者指出,目前金融業的所有放款,只要是企業金融放款,特別是「企業週轉金」貸款,均要求企業負責人、大股東連保,不過,如果民法修法允許「保證債務無須繼承」,將使國內所有身負保證債務的企業負責人,只要過世就無須還債,子女將可僅繼承遺產,卻不必清償父親名下的保證債務,保證人制度因此形同具文,造成金融市場的混亂。

金融業發聲層級不高 效果打折

因為事態嚴重,銀行公會昨日下午緊急通知媒體,宣布舉行臨時記者會,而且還是首度由銀行、壽險、基層金融「聯合」召開的聯合記者會。

這個金融業「首度」由數個公會共同出面,召集的聯合記者會,主要是擔心民法繼承編修正案中,增列的「保證債務」排除繼承文字,恐將在本週一舉完成二、三讀,造成金融市場浩劫,為首的銀行公會,希望藉由媒體發聲,讓外界了解草率立法可能的後果。

不過,這個被視為「金融業近年來最大的危機」,銀行公會、壽險公會、信合社聯合社及農訓協會的理事長、理事主席,卻在會中「全數缺席」,席上除了銀行公會是由秘書長代理理事長許德南出席,壽險公會理事長賴本隊、信合社聯合社理事主席黃澤青均由「秘書」代表出席;農訓協會理事長李乙廷,則派出「研究員」代表。

如果該法案的確有其緊迫性、希望給予立法院施加壓力,出席層級愈高,應該愈能達到避免草率立法的目的,沒想到各公會理事長「不巧」都「另有要公」,或許各高層另有其他因素考量,不便親自出席,但此舉已讓這個「臨時」又「緊迫」的記者會,效果大打折扣。


(http://www.dajiyuan.com)

11/21/2007 3:38: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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