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7日訊】在中國,純粹的學術研究幾乎已經不存在了,絕大多數學者都在昧著良心說話,他們所謂的學術研究和發言主要是為了迎合既得利益集團,其最終目的就是為了事實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學者不同於其他群體,追求真理和維護社會公正本是學者的職業道德要求,但中國很多學者卻往往打著學者的招牌不折不扣地充當利益集團的代言人。造成中國這些年底層民眾艱難的生存狀況可以說這些學者是「功」不可沒的。在學者群體中,最容易撈到好處的當屬經濟學家,在今天,被很多媒體稱之為「著名經濟學家」的學者可以說比比皆是。但有真才實學和起碼良知的卻寥寥無幾。經濟學家的腐敗和缺少職業道德對中國官場的腐敗以及中國社會道德的敗壞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有網民這樣描述當今中國的經濟學界:「現在的經濟學界,探討的基本上都是怎樣幫有錢的企業賺更多的錢,卻很少有人研究怎樣讓沒有錢的人變得有錢。」這個描述可謂是一針見血,很明顯,中國的經濟學家已經喪失了最基本的學術良知。
在偌大一個中國,農民是最弱勢的群體,雖然當年的毛澤東等人是靠著中國的農民鹹魚翻身的,但在其建政以後,中國農民的生活連國民黨時期都不如,在60年代初甚至活活餓死幾千萬人。改革開放以後,農民的生活雖然有所好轉,但自從1989年轟轟烈烈的民主運動被血腥鎮壓,愈演愈烈的中國官場腐敗使得農民變得不堪重負。到了90年代中期,各地農民在入不敷出和走投無路的情況下紛紛背井離鄉,試圖在城市裡找到一條生路,農民工於是成為了游離於城市與鄉村之間的特殊群體。
進城的農民厄運並未結束,他們在承受工廠的非人待遇時,還得承受由來已久的地域歧視,暫住證制度不知道使得多少人淪為了勞改場上的廉價苦工。不是因為孫志剛付出了生命代價以及滕彪等人的上書,這種恐怖的夢魘也許還在繼續。每個人都熱愛自己的家鄉,不是萬不得已,很多人都不願意離家出走去打工,因為在外面打工工資實在是太低。很多農民工在被問及為什麼要幹那些低工資的事情的時候,他們都會覺得那樣至少比種田強,起碼不會要自己貼錢進去。
中國勞工所領的工資在中國經濟總額中所佔的比例才百分之十幾,遠遠低於正常水平,說中國當下的情況是「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毫不為過。在中國打工的工薪階層都知道,大多數人就算是不吃不喝一輩子都買不起一套房子,但中國的房價卻還年年高度上揚,大有供不應求的趨勢,實際上中國的房屋空置率遠遠高於入住率,一些權貴階層和黑心企業家用貪污或是壓搾工人得來的錢財不遺餘力地炒作房屋,為的就是是對經濟條件較差卻又不得不買房的人進行再一次的掠奪。
上學難、看病難、住房難成為中國民眾頭上的新三座大山,而這新三座大山的形成和經濟學家之前所極力鼓吹的什麼都「產業化」是不無關係的,如今的中國民眾對於這些浪得虛名的經濟學家可以說是深惡痛絕。中國勞工的工資待遇如果不能提高到應有的水平,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如果無法得到保障,新三座大山將很難成功移除。在社會矛盾日益激化的今天,中國舊版《勞動法》的與時俱進便成了當務之急。
據媒體報道,新修訂的《勞動法》將在2008年1月上路,未來僱主除需支付員工離職補償金外,也需支付員工社會保險金、加班費。規定終止和解除定期合約時,僱主須依照員工年資支付員工離職補償金(員工年資期滿1年,需支付1個月工資),另一方面,新法又規定終止、解除定期合約時,僱主支付給員工的「競業限制補償金」不得少於員工年資收入。此外,新法除規定僱主在半年內重新招考員工應優先錄用先前被裁員者,並規定勞動合約因客觀因素而無法履行、裁員人數達50人以上時,僱主應向工會、全體員工說明實際狀況,並與工會代表進行協商。且僱主裁員時,應優先留用年資較長、勞動合約期限較長的員工,即所謂的優先留用、優先錄用規定,將限制企業人力管理的自主權。
看到這些規定,對中國勞工現狀有所瞭解並具有起碼良知的人都會對新修訂的《勞動法》拍手稱快,只是擔憂能否真正對企業產生約束力,勞工權益能否正真得到保障。然而,就在此時,中國經濟學界又傳來了反對的聲音。中華經濟研究院國際經濟所輔佐研究員施舜耘、李晶晶近來完成了一份所謂「中國新勞動法對人力市場衝擊」的研究報告。這份研究報告指出,「新法將加重廠商經營成本,可能導致中小企業轉移至越南、印度等勞動成本較低的國家生產,甚或可能引發廠商相繼倒閉的窘境,預期新法將對勞動力密集產業產生較大衝擊,進一步提高了僱主的解聘成本、削弱企業競爭力。」
這幾位所謂的經濟研究員無視中國勞工付出多而收入低的基本事實,只為企業考慮,和以前一些經濟學家的言論如出一轍。不錯,新法實施後是很有可能衝擊到一些企業,但這些企業往往就是人人唾罵的血汗工廠,因為效益比較好的企業不會在乎這種規定對他們的影響。那些勞動密集型企業既制度苛刻、待遇低下,而且對環境破壞的補償力十分薄弱,這樣的企業早就該淘汰,何足憂慮?勞工的待遇一旦提高,農產品的價格上漲就不至於對工薪階層造成生活危機,這樣的話,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定會有所回升,環境壓力和城市人口壓力也會隨之減小。新的規定可以說對中國勞工的處境以及中國社會的發展能夠有很好的促進作用,形成良性循環。這些所謂的經濟學者此時此刻發表這樣的報告居心何在?你們是否為弱勢的勞工群體考慮過?底層民眾是社會財富的直接創造者,你們良心何在?
2007年1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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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議報》第331期 http://www.chinaeweekl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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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12/7/2007 10:53: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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