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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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軟體聯盟:檢警查獲某媒體使用盜版軟體

【大紀元6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蔡素蓉台北十四日電)台灣商業軟體聯盟表示,檢警今天查獲國內某知名媒體出版集團,使用非法盜版重製軟體,檢警已查扣侵權事證,並約談相關人員,此公司恐面臨新台幣千萬元民事賠償及刑事責任。

台灣商業軟體聯盟(BSA)說,此媒體集團公司內部60多部電腦中,安裝有多套未經合法授權的奧多比(Adobe)、奧多比麥肯邏(Adobe Macromedia)及微軟(Microsoft)等知名大廠軟體產品。

BSA表示,初估此公司侵權金額超過新台幣七百萬元。因此公司無法當場提出足夠軟體授權文件,經調查人員初步核對後,發現授權數量與安裝數量明顯不符,顯示涉嫌觸犯非法重製軟體的著作權法相關法令。

由於這次查獲遭受侵權的軟體,是隸屬於台灣商業軟體聯盟旗下會員公司產品,因此BSA特別發表聲明,表示贊同政府單位強力執行企業非法軟體查緝決心。

BSA提醒企業主,根據著作權法規定,非法重製軟體侵犯著作權,法院可以判決侵權人每套軟體最高100萬元的民事賠償金額,同時也必須補齊原本不足的軟體套數。國內已有相關案例,判定侵權者必須付出千萬元賠償金,同時企業主也同時承擔刑事責任。

6/14/2007 8:28: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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