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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三讀通過 總統赴立院報告機制確立

【大紀元5月10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台灣準總統馬英九在上任之後,很可能將要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立法院9日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建構立法院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機制。未來只要有1/4立委提議,再經院會決議後,可以請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此外,總統也可以咨請立法院同意後,主動做國情報告。立委也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問,經總統同意,得綜合再補充報告。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中的規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不過民選總統始終沒有建立憲政慣例,因此立委特別提案,將總統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的相關規定法制化。

條文規定,總統在國情報告前3天,要印製書面資料送交全體立委,立委在總統報告完畢後,可以提出問題,至於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由黨團協商決定,總統可以決定是否再做補充報告,最後這些問題也將彙整給總統作為參考,也就是說,院會並不會出現像行政院長備詢一 樣,委員與總統一問一答的狀況。
(http://www.dajiyuan.com)

5/10/2008 1:38: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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