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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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捐贈候選人設上限 綠營:防黨產洗錢

【大紀元5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怡君台北三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五日將審查政治獻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表示,政治獻金法應增訂「黨產捐贈限制條款」,並避免黨產洗錢之嫌,除期盼儘速完成修法,更警告國民黨不要假陽光之名,行政商勾結之實。

民進黨團晚間發出新聞稿指出,此次行政院最重要修正在於增訂「政黨捐贈其所推薦候選人金額上限」。因現行政治獻金法並無此規定,造成擁有龐大黨產及黨營事業之政黨,無上限挹注候選人,除形成政黨及候選人不公平競爭,也形同鼓勵候選人灑錢,造成賄選頻傳。

民進黨團質疑,國民黨一再杯葛本條文,除選舉考量外,是否還將政治獻金法視為「不當黨產合法化洗錢條款」,政黨利用黨產無上限捐贈候選人,再依政治獻金法第二十一條,候選人可將未使用完畢之政治獻金回贈政黨,則不當黨產經過政治獻金程序而成為政黨合法獲得捐贈,藉以逃避不當黨產之追討?

民進黨團表示,總統當選人馬英九擔任國民黨主席時曾宣示,政治獻金法為其優先推動四大陽光法案,亦曾承諾黨產不會作為選舉經費,又國民黨宣布將完成「黨產歸零」,除非國民黨想利用政治獻金來達成黨產歸零,對於增訂「政黨捐贈其所推薦候選人金額上限」,國民黨已無杯葛理由,應支持立法。

民進黨團指出,合理的政治獻金應該是鼓勵大眾小額捐贈,而非富人及財團大筆捐贈又可抵稅,但國民黨提案增加政治獻金額度與抵稅額度,恐加深政商勾結,與陽光精神完全背道而馳,黨團質疑,國民黨假陽光之名,行政商勾結之實。

5/3/2008 9:45: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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