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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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志芳:保證個人及同仁清白

【大紀元5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范正祥/台北報導〕媒體昨報導外交密帳黑名單,指稱掮客吳思材提供檢方收賄名單,點名包括台灣外交部長黃志芳在內近十名黨政高層人士涉嫌收受賄款,黃志芳昨晚駁斥,強調絕非事實,「我可以絕對保證我個人清白,也相信外交部同仁的清白」。

差額分配表主動交檢方

黃志芳反問,如果按這張所謂「差額分配表」,前提應是台灣與巴紐建交,金錢才能動支,若他有參與其中,他大可把握2006年10月和2007年元月這兩次機會簽建交公報,不是這樣才能把錢分出去?為何當時還要用嚴格的高標準來為台灣的國家利益把關?又如果他真的涉及不法,怎麼還需殺價,把建交價碼由美金四千萬美元殺到三千萬美元?

黃志芳又問,外交部之前就把這張所謂「差額分配表」送給檢方偵辦,如果他受賄其中,怎麼還會把它送給檢方偵辦?

黃表示,吳思材提到金講說什麼四千萬美元、二千萬美元之間有個「差額分配表」,這事情是在今年3月,外交部請吳思材積極追查金紀玖下落時,吳思材才把這樣的「證物」提供給外交部,外交部覺得這是很重要的事證,所以原封不動地保存起來,因為接下來準備提出司法控告,這個重要事證在提出司法控告後,也已交給檢方偵辦。

否認接過金紀玖的電話

此外,有媒體報導,金紀玖去年底被外交部追急之後,曾主動打電話給黃志芳說,「只要你一肩扛下來,保證會有你的好處」,黃志芳昨晚嚴正駁斥,強調自從金紀玖失聯後,他根本就沒有接過金的電話,也沒有接獲任何來自於金傳遞的訊息。

台灣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昨天上午回答媒體詢問時也說,「部長從來沒有接過金先生的電話」,媒體相關報導與事實不符。

自從2006年12月外交部與金紀玖失聯之後,外交部用盡各種辦法都無法找到金紀玖,如果過去一年外交部知道金紀玖在哪裡,就不用到洛杉磯金紀玖家中設法找他太太溝通。

她說,外交部人員在2006年12月請金紀玖把款項匯回來時,金紀玖已到了新加坡的旅館,但金紀玖卻忽然稱說女兒在上海生病,隔日要趕赴上海先處理,儘管外交人員要求金紀玖必須先處理匯款事宜,但金紀玖第二天早上人就不見了,因此,「此案開始之初,我們只好假設他在上海」。

葉非比表示,一直到今年3月,吳思材聲稱在上海碰到金紀玖,吳思材也把他們的會談內容告訴外交部,這部分的內容黃志芳也已向檢調單位說明。


(http://www.dajiyuan.com)

5/6/2008 8:55: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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