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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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工作引起重度憂鬱症 將列職業病

【大紀元7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十八日電)現代人工作壓力大,因工作造成憂鬱症的情形日益增多,而雇主有責任照顧員工的心理健康,已漸成為世界趨勢,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決定將工作引起的重度憂鬱症,列為勞保職業病種類。

勞委會說,雖然憂鬱症是多元因素引發,認定上易造成醫病、勞資間的爭議,但本於保障勞工職災權益的立場,仍有必要將職場所造成的憂鬱症納入職業病種類表規範。

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正研訂「因工作引起鬱症的認定參考基準」,預定於明年七月完成,屆時將研議把因工作引起的重度憂鬱症增列為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項目。

認定參考基準建立前,勞委會近期將先解釋放寬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表相關規定,凡經勞委會職業疾病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因工作引起的重度憂鬱症,得依規定請領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給付。

7/18/2008 5:22: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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