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洲“认罪” 新快报态度急转局势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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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0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杨一帆综合报导)《新快报》两次高调要求释放该报被抓记者陈永洲引起世界关注。10月26日,中共央视突然播出陈永洲“忏悔认罪”视频,各界质疑声四起。而新快报26日才发表声明坚持陈永洲无违法违规,但转天27日却一改多日来的坚持,在头版发道歉声明,局势急转让读者云里雾里。

新快报27日态度急转

中共官方媒体报导,被长沙警方跨省刑拘的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已经“认罪”。而新快报仍在10月26号发出声明,坚持陈永洲并无违法违规行为。

据美国之音报导,新快报在10月26日发出声明,坚持陈永洲并无违法违规行为。声明说:“中联重科财务问题报导是新快报一个正常的新闻报导,对问题进行监督和报导是媒体的职责所在,作为新快报经济中心记者,陈永洲只是正常履行其职责。”

声明中说,核查报导之后,除了其中一篇报导将“广告费及招待费5.13亿‘错写成’广告费5.13亿”之外,其他报导内容均无事实差错。新快报认为陈永洲的报导“符合舆论监督类新闻报导的基本要求”。

新快报说,经过“调查了解,陈永洲在报导中联重科财务问题的事件中,不存在有违新闻职业操守和违法违规行为”。

但转天在27日,新快报在头版发出致歉声明,称:“经警方初步查明,本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大量失实报导,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新闻真实性原则,报社对稿件的审核把关不严。事发后报纸采取的不当做法,严重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教训深刻。”并表示将以此为戒,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同此前的坚持态度迥异。

10月26日,中共央视播出陈永洲“忏悔认罪”视频,立即引起民众高度关注和质疑,有学者怀疑,陈永洲被屈打成招。(网络图片)

陈永洲央视“忏悔认罪” “陈永洲是怎样光头的?”

10月26日,中共官媒央视《朝闻天下》节目播出陈永洲“忏悔认罪”视频。报导称,陈永洲为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名利,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受他人指示收人钱财,根据他人提供的材料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导,致其声誉严重受损。陈永洲为此向中联重科、广大股民和自己的家人道歉,告诫同行“要以我为戒”。陈永洲表示非常后悔:“我愿意认罪,也愿意悔罪。”

在央视的视频中,很多人注意,还未被审判的陈永洲已经被剃了头。新京报官方微博发表一个隐晦评论,质疑事件背后有鬼。

新京报新浪机构认证:10月26日清晨6:24分,央视镜头下,剃过头的陈永洲承认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失实报导。

时评家@鄢烈山:陈永洲是怎样光头的?刘志军光头没有?薄熙来光头没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文明管理看守所在押人犯的通知》:除本人要求外,禁止给在押人犯剃光头。长沙警方和央视,你们侮辱人格,已是被告。鄢:明天警方可以告诉你是陈要求剃光头的!

局势诡异 各界质疑声四起

陈永洲央视“认罪”的新闻迅速在大陆各大门户网站上转载,各界质疑声四起。

中国知名律师刘晓原认为,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如果一个公民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刑拘在看守所,除办案人员外,是不允许外界人员会见犯罪疑嫌人,但央视为何能屡屡进入看守所采访?刘晓原表示,不能排除看守所中的嫌疑人,在无人身自由和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被迫接受采访。

知名学者吴祚来质疑:“记者受人指使?这人是谁?给了记者多少钱?记者将广告与招待费误写成广告费,这比招待费干净多了,有什么不妥?招待费高才是问题呢。先抓后审,用当事人车辆去抓记者,这才是问题,这笔钱看中联重工如何入账?是不是屈打乱招,存疑!”

知名博主、作家——天祐认为:“法院还没审判,央视就开始报导陈永洲的‘罪行’,这跟办薛蛮子案是一个路数,目的明眼人一看就明白。”

作家“草军书”认为,官方媒体第一次报导中不见当事人律师的观点,也没有深挖事件经过,而是当事人主动“认罪”,央视报导的倾向性严重。

知名网友“秀才江湖”关注到,就在陈永洲“认罪”消息出来之时,微博上多个重量级的官方信息员,同一口径发出微博,他认为事有蹊跷。

作家@罗志渊: 审判前,央视是否有权到看守所采访嫌疑人?是否侵犯嫌疑人的隐私权?长沙警方刑拘记者在程序上是否合法?连续发了十余篇中联重科的负面报导,报社对记者是否违规一点都不知情吗?镜头前的陈永洲怎么成了光头?谁是幕后操纵者,目的何在。

海口经济学院院长刘耘:《新快报》记者陈永州被跨省抓捕,事涉两大行业巨头恶性竞争,背景极为复杂,国内外舆论高度关注此案,质疑抓捕程序是否合法,新闻自由是否受到打压。央视在未经审判的情况下就急于报导陈永洲自述“罪行”,令“嫌疑人”在电视上自证己罪,违反法治的基本准则,并再一次突破了新闻客观公正的基本底线。

《中国选举与治理》专栏作家@朱智勇:关于陈永洲事件。一,法治原则第一,程序正义高于实体正义。先抓后审,央视法院定罪前介入,有违基本法治精神;第二,媒体自律,媒体人职业操守,犯罪当究,但当依法而行;三,陈永洲假设有问题不等于中联没问题;四,警惕打击造谣为名,行钳制言论之实;五,警惕公权沦为权力家奴,继而沦为金钱家奴。

@作家-天祐:有一点我可以做到:如果有一天我进去了,他们不管采取什么手段对付我,是灌辣椒水还是坐老虎凳,甚至使用美女计,我都不会答应上央视的。上了央视,不仅是坐实自己的罪名,还会伤害无辜。在这点上,刘虎和王公权做得很好。身体受点苦没关系,千万别做蒲志高。

新快报“请放人”“再请放人”轰动海内外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上周五因涉嫌“损毁一企业声誉”而被广州一派出所召见,后被长沙警方带走。长沙市公安局10月22日官方微博证实,陈永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已于10月19日被长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0月23日,《新快报》呼吁警方释放本刊记者陈永洲,头版直写三个大字“请放人”,副标题“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高调要求湖南警方放人。

10月24日,《新快报》头版再次呼吁“再请放人”,副标题“一切在法律框架下解决,不能先抓后审”。

《新快报》记者被抓事件引发轰动。从23日起,从官方微博到民间声援《新京报》声音不断,也引起世界媒体关注和报导。设在美国纽约的保护记者委员会也呼吁立即释放中国记者陈永洲。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联重科高管向新浪透露,当天中联重科临时取消了原本要进行的发布会,因为“案件社会影响力较大,引发了全国媒体报导,也引发了中央高层关注,中纪委中宣部已介入关注案件”。

据报,陈永洲从去年9月26日至今年6月1日间,共发表了10篇有关中联重科“虚报利润”、“利益输送”、“畸形营销”及涉嫌造假等一系列批评性的报导,并向香港联交所、香港证监会及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中联重科涉案。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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